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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村民自治权运行中的权力制约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村民自治权具有权利、权力双重属性。作为权利,村民自治权很容易受到国家行政权的限制、干涉或侵害,这就要求限制行政权在自治领域的效力,削减行政强权对自治权的压制;作为权力,村民自治权很可能侵害村民个体权益,甚至造成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这要求国家立法权和司法权适度介入自治领域,防止自治权的滥用与无度。因此,必须合理划分和界定国家权力与村民自治权之间的比例关系,通过立法权和司法权介入自治权的运行过程,实现对国家行政权力和村民自治权力的制约,以维护和保障村民权益,使国家权力、村民自治权、个体权利在村民自治权运行过程中达致平衡与和谐。 相似文献
2.
社区自治是社会发展进程中为实现社区品质的提升而采取的居民自我治理的方式。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社区自治的发展经历了从“自然而治”到“自觉而治”的过程。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对自然而治的社区治理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理论梳理,而今天社区的复杂性决定了社区的自治已经不能主要靠“习惯”来解决问题。“自觉治理”成为社区自治的突出特点。充分认识今天的社区自治必须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这对于深化我国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李静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9,32(1):59-61
当前,村民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但由于受到利益、村民的民主权利意识、法制意识和法律制度等因素的影响,村民作用并未能充分发挥。因此,要努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村民的民主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配套规章制度,从而为村民作用的发挥创造良好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 相似文献
4.
论农村宪政建设中的人民调解——兼谈人民调解与村民自治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调解制度发源于传统的民间调解,兼具内发性和外生性。从宪政的视角考察人民调解在农村遭遇的困境,很重要的原因是村民自治未能在农村真正实现,导致了转型期农村社会的复杂状态,没有给人民调解在农村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尽快实现村民自治,完善基层民主机制,保障村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可以促进人民调解的发展;人民调解的广泛实施,能够为农村提供合理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形成和谐的村庄秩序,构建公平的社会结构.推动村民自治的实现。二者在农村宪政建设的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5.
于晓媛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2,25(6):28-29
村民自治作为一种直接的民主形式 ,是现阶段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干群关系作为维系农村社会的基础 ,是推进村民自治进程的关键。正确认识村民自治进程中干群关系出现的新变化 ,并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和发展 ,不仅是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更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6.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基层群众自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和基础工程。国家治理现代化,涉及国家治理的各个层面,其中,观念和制度的现代化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7.
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是两种不同的社会治理机制,二者具有统一的社会目标——社会治理。但因二者在内在机制、价值取向、运作方式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二者的协调陷入困境。协调两种治理机制,是建立科学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要从合理调整基层政府管理职能,培育基层群众的自治观念和增强基层自治组织的利益聚合与表达功能三个方面入手加以协调。 相似文献
8.
范毅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2(4):14-16
村民自治必须确立直接选举原则,文章从直接选举在村民自治中的地位、直接选举的实质以及竞选在直接选举中的价值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9.
马宝成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4):15-18
提升乡村治理的制度绩效是一项涉及到理念、制度和结构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改变传统的对立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以先进的"强国家-强社会"互强型国家与社会关系理念来指导乡村治理;改进和完善国家法律法规、省级地方法规、各级地方性执法规定以及村级规约,提高相关制度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优化乡村治理的结构,主要着眼点在于规范两委关系、乡村关系,提高村委会选举的质量,拓展村民代表会议的功能等. 相似文献
10.
《电子商务法》“通知—删除”规则呈现出滥用和错误通知概率高,损失风险大,实质作用可能得不到发挥等问题,源于其对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治理效果的积极追求,以及因此形成的对传统“通知—删除”思路的改动式借鉴——允许在认为侵权情况下发出通知但不提供恢复选择,结果是这一“通知—删除”规则不具备诉前禁令的条件却具有类似的效果。现有完善思路意图让这套规则更接近真正意义的诉前禁令,却因忽视了两者的本质区别而难有成效。电子商务治理应该注重发挥利用平台的管控力,基于此形成的平台自治能够通过平台的实质性介入引导纠纷解决和提高处理效率,从而控制滥用、降低风险,缓解规则存在的弊端。实现平台自治一方面需要在不违背法律价值和不降低法律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约定—同意”的方式探索自治空间;另一方面需要在规范层面赋予平台一定的自治权限,让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收到反通知后确定采取必要措施的期限。 相似文献